绝对免赔和不计免赔的区别(不是有了车险就能任性胡为)
已近年关,街头巷尾都显得喜气洋洋,孩子们的鞭炮声也增添了年味。
只是在年前接连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实在令人压抑,其中某一是否能定义为交通事故的案例尤其牵动人心;这里就不赘述了,如果驾驶汽车容易冲动的话可以看一看这个案例,反之则不建议阅读,否则可能引起不适。
本篇只讲一个话题:
是不是有了车险就能任性胡为?
在看一些交通类的短视频的时候,偶尔会看到一些冲动的司机,其会讲到“你别如何如何,我的车有几百万的车险,再嚣张就创死你”……似乎有不少司机都很容易冲动,也有不少司机都听过、想过或讲过这句话。然而这样的冲动是万万不可以的!车险绝对不是违法驾驶汽车的底气,主观上的驾驶汽车冲撞绝对不属于一般理解的交通事故,是可以定义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罪的。
即便驾车碰撞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主观上造成的严重公私财产损失也已经触及刑法。
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吧,里面的内容有必要了解一下。
该条例的第二十三条有明确的说明:
-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这三种情形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不要如何,我的车有几百万的车险……”
你的车有多少车险都没有用,因为只要你说出这句话,后续发生的一切就都有了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叫做「故意」;所以很多情况下因冲动导致的车辆碰撞或对撞,最终都得自行承担车辆和财产的损失,并且还要面对相应的行政拘留和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可以说这样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交通事故了,只要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话,那就一定会面临刑事责任。
而一个人的一生里一旦有了这样的记录则污点会伴随终生,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未来的求学和考公;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驾驶汽车时任性胡为,真的压不住火了也不能碰车,哪怕啐口吐沫都行,很多时候用稍微搞笑一些的方式可以化解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比如:退、退、退!
主观上造成的交通事故车险可以拒赔,那一般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会被拒赔吗?
这是第二个话题。
驾驶汽车时难免会出现违章,比如压线、变道、或超车时,有些时候确实会在不经意之间违章;这样的操作也算是主观上的违法驾驶行为,如果引起交通事故会不会被拒赔呢?
这样的情况可以放心,车险没有理由拒赔。
因为这样的驾驶行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碰撞,而只是为了缩减驾驶时间进行的操作;目的不是碰撞就不符合上述条例第23条讲到的“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范畴,所以这样的交通事故还是可以获得车险赔偿的。
不过曾经存在“绝对免赔比例”的说法,如果没有“不计免赔”这个险种则可能被免除20%-30%的赔偿,说白了就是造成100元的损失只能赔八十或七十,加上不计免赔则能100%全赔;这个险种看起来很像是保险公司为了多收费而制定出的险种,是很不合理的,所以现在没有这个险种了。
责任险、车损险和座位险的不计免赔都取消了,其他附加险种也基本都取消;包括自燃险也合并到车损险里面,这是保险公司从车主角度来看干过的为数不多的好事吧。
最后再讲一个重要知识点:不是你的责任一定不要认责。
上述条例的第21条有这样的说明: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白话的讲就是遇到碰瓷引起的交通事故你不能承担责任,如果你主观上愿意承担责任,那赔偿的责任只有你自行承担;保险公司是不管这些的,因为其承保车辆和人员在客观事实上无责,无责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有些司机为了省事会主动认责,那保险公司就不管了。包括非碰瓷但受害方主观上违法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是不赔的,比如有人骑车或走路闯红灯被撞,其导致的结果也是保险公司不赔的,而且车辆本身也基本都没有责任;这种情况下不能认为自己有车险就当老好人,否则最终只能亏了自己的钱包。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闯红灯人的损失最终愿意自行承担,自己车辆损伤的维修费用要由谁来承担呢?显然是闯红灯的人来承担。可是其往往不愿因进行赔偿,这种情况是不是要干吃哑巴亏?
显然不是。
这种情况下车险当然没有赔偿责任,但是车险可以用。
只要车辆投保了商业车险则会自动激活一个叫做“代位赔偿”的险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激活代位赔偿;随后由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的损失,但是追偿的权利就得交给保险公司,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是帮助闯红灯的人垫付了赔偿费用,后期保险公司还得通过法律手段向该人追偿费用,作为车主只需要在必要的时候帮助举证即可。
看到这里是不是豁然开朗了,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因为有车险而任性胡为。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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