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退保已买的医疗险换成长期医疗险?
百万医疗一经推出,就以“低保费、高保额”的优势,迅速成为网红险种。
一直以来,它的性价比受到广泛认可,但是其稳定性,却饱受诟病。
目前市场上最好的产品,也仅能保证6年续保。6年期满后,若产品已停售,就无法再行续保。
这一点,也成了百万医疗的唯一“痛点”。
然而就在前几天,保监会发布了一则关于长期医疗险费率调整的相关通知。
这是监管层面首次完全认可“长期医疗险”,这也意味着“终身医疗”时代,或将到来。
一、终身续保的医疗险
(点击查看大图)
保监会的相关通知,主要规定了两方面内容:
第一,长期医疗险的范围界定
长期医疗险包括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产品,以及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长期医疗险。
前者比较常见,如好医保·长期医疗,平安e生保plus(保证续保版)等。这类产品的保险期只有一年,但是保司给予了一定期间内无条件续保的资格。
后者市场上相对少见,比如复兴联合的乐享一生(定心丸),保险期五年。
两种类型的产品,在大方向上差别不大。
不过从本质上说,好医保·长期医疗、平安e生保plus(保证续保版)仍属于一年期的短险(保司仅是给予续保资格),不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而乐享一生则属于五年期的长险,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显然对被保险人更为有利。
第二,长期医疗的费率变动规则
目前市场上的长期保险,采用的都是“均衡费率”,每个保单年度的费率是相同的。
但是长期医疗险采用却是“自然费率”,监管规定了保司的调价权。
费率的设定规则如此保守,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其一,百万医疗是一个很年轻的险种,目前还没有进入理赔高发期,相关风险发生的预期概率还欠缺一定的可用数据。
其二,医疗通胀率非常高,近几年均在10%左右,且有上升趋势。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医疗费,目前根本难以估量。
定高了,不符合当前状况;定低了,未来又存在巨大的理赔风险。
如此,不妨留一条后路:允许费率变动,进可攻、退可守。
不过,费率并不是保司想变就变,需遵循严格的规定。
九尾君将“费率变更规则”总结如下:
1、首次调整时间需满足上市3年以上,后续费率调整间隔短于1年
要求保司一开始就科学定价,严禁先以低价吸引,后大幅涨价、收割用户的套路。
此外,每次定价都应谨慎,不允许频繁调价。
2、赔付率低于85%,且低于同类产品赔付率10%以上的产品,不允许调价
同样是为了防止保司乱定价、乱调价。
赔付率可以大致理解为支出理赔款与保费收入之比(理想状态下)。
也就是说,保司至少拿出85%的保费收入用于理赔。而理赔额是不可控的,保司只能通过控制产品费率,使赔付率达到要求。
剩下的15%,主要用于解决人力、广告、租金等经营成本。将这部分费用控制在保费收入的15%以内,可以防止保司走“重营销、轻产品”之路。
3、每次调价均需公示30个工作日
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相关客户的知情权,防止保司“暗落落”涨价;另一方面,有接受公众监督之意,令保司谨慎调价。
4、不能因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单独调整保费
要求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不得对身体出现健康问题或有历史理赔记录的用户单独定价。
因此,保险公司想对长期医疗调价,并没有那么容易。
二、已有医疗险,要不要退保换成长期医疗险?
目前,长期医疗险已经“呼之欲出”,许多朋友开始蠢蠢欲动。
从保障长度来看,这种新型医疗险的优势,无疑远大于一年期医疗险。
但是,保障长度仅是其中一个参考维度,产品的保障责任,同样重要。
为了控制长期医疗险将来的理赔风险,保司在责任上一致做得更加保守,也不无可能。
只能说,在同等保障的情况下,如果健康符合要求,九尾君建议直接更换成长期医疗险。
注意,前提是健康符合要求。如果已经出现健康问题,无法通过长期医疗险的健康告知,那就不是想不想换,而是能不能换的问题了。
这种情况下,原来的百万医疗还是放着不动的好。
九尾有话说
不限疾病种类、赔付门槛又低,百万医疗的本就更容易引发理赔风险,拉长保障年限后,发生理赔纠纷的概率就更高了。
九尾君尤其想提一提既往症。百万医疗对既往症,通常是免责的。
但是对既往症的范围界定,却非常模糊。
一般来说,既往症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身体上已经发生的疾病或是存在的健康上异常。
比如原版好医保·长期医疗,健康告知没有问及结节,患者可以直接投保。
如果投保前就已经患有的乳腺结节,等待期后做了结节切除手术,显然属于“既往症”,不在百万医疗的保障范围内。但如果等待期后确诊乳腺癌,由此导致的相关医疗费,保险公司赔不赔呢?
可以肯定的是,乳腺结节和乳腺癌不是同一种疾病,所以这里不能直接判定乳腺癌为“既往症”。
但是,如果乳腺癌又确实极有可能由投保前确诊的乳腺结节引起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赔不赔,还得打个问号。
当然,九尾君是拿乳腺结节和乳腺癌举个例子,除了原版的好医保·长期医疗,大部分的百万医疗基本都会问及乳腺结节,即使通过核保,也会除外乳腺疾病承保。
但是,现实中确实还有不少可能存在关联的疾病,例如高尿酸血症(不涉及多数医疗险的健康告知)和肾病,轻度高血压(不涉及部分医疗险的健康告知)和脑梗……
产品是否应该规范既往症定义?或者对保障范围做进一步阐述?
这些都是长期医疗险亟待思考的问题。
这个险种毕竟还年轻,要走的路确实还很长。